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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梅镇全面部署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时间:2015-11-03 00:39:40 来源:  作者:     【

为推进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提高全镇26万人民健康保障水平,确保实现我镇参合率达95%以上的工作目标,成立了镇新农合筹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谭任来同志任组长,镇纪委、镇监察室、镇减负办负责对筹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镇卫生院负责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镇财政所负责参合资金的及时验收入库,并加强对资金的监管;镇农办负责向农民群众做好参合筹资的政策解释,引导农民积极参合;镇民政所负责各村准确的五保户、孤儿、优抚对象花名册,在11月底前交纳这部分人的个人参合资金;镇教科文卫办负责对新农合政策知识的宣传,扩大农民群众的知晓率;各群工办、社区(村)负责其辖区内的宣传发动,参合资金的收缴及信息的造册、录入和资料整理等工作。

镇长谭任来同志对这项工作做了全面部署,他指出,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新农合工作是乡镇综合绩效评估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单列分值为2分,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充分认识新农合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新农合的筹资工作。

要明确责任,细化任务。镇人民政府是组织农民参加新农合、收缴个人参合资金的责任主体,各村支两委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引导,认真落实新农合筹资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人。参合信息上报要层层把关,村组干部与农民,村与镇要认真结算,做到人钱票册相符。参合信息准确无误。镇合管办、镇财政所要仔细审核,确保全镇参合人数与参合资金完全吻合,确保筹资工作及时、准确、顺利。

要严肃纪律,严格奖惩。要坚持群众自愿参加的原则,使群众缴费在宣传、说服、引导下变成自觉行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搞强制命令,禁止在群众不知情,不愿意的情况下由村(社区)干部垫交农民个人参合资金,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农民个人的参合基金。

要加强督导,确保进度。镇新农合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要全面掌握全镇筹资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各村(社区)搞好宣传和筹资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