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泸溪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长足发展,增强合作社生产能力,提高合作社组织化程度,增强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民增收,泸溪财政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助力合作社解决“融资难”、“贷款难”等问题。
一、全力向上争项。通过申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补助项目、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项目、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试点等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二、规范完善机制。当前,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层次不齐,绝大多数合作社自身实力弱;缺乏专职管理人员,固定资产很少,生产经营仅限于本乡本村,自身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有限。争对这些情况,泸溪按照有招牌、有账簿、有管理制度、有办公和生产场地的基本标准,引导合作社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完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其核心竞争性。
三、发挥资金效益。积极通过融资增信、农业担保体系建设、财政贷款贴息项目、财政奖补等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由县本级财政拿出一部分农业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合作社运行规范,具有自身造血功能的盈利组织,不断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
截至目前,泸溪财政完成向上争项7个57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技术、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品牌建设、市场营销服务和成员培训等。
(泸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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