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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乡全面启动老放映员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

时间:2015-11-25 01:23:48 来源:  作者:     【

乡镇(公社)老放映员,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常年坚守在电影放映的第一线,在当时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群众的业余生活和满足了他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近年来,因多数放映员年事已高,有效解决老放映员生活困难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根据《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乡本着尊重历史、保障民生、明确责任、确保落实的基本原则,全面启动老放映员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

据悉,本次补助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993年12月31日(含)之前,曾被乡镇(公社)正式选用,连续从事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累计5年(含5年)以上;持有三证(电影放映人员证、电影放映技术资格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中的一证,或能提供当年被乡镇(公社)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选用的有关文件。

补助标准为:放映年限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元;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120元。

补助对象确认:一是本人申请。填写《湖南省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一式五份,一寸免冠相片五张,并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原始证明材料。二是乡级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要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信息材料进行核实。根据核实情况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初步确定申请人为补助对象,并将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县文广新局。三是县级审核。由县文广新局牵头,经县纪检监察、财政、人社、公安、计生等部门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后,在县文广新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第二次张榜公示,同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认为补助对象,并登记造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