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孟公镇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召开的全县乡镇老电影放映员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动员会议的会议精神,于11月23日开始安排部署我镇(公社)老放映员发放生活补助工作。
据悉,此次补助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1993年12月31日(含)之前曾被乡镇(公社)正式选用,连续从事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累计5年(含5年)以上;2、持有三证(电影放映人员证、电影放映技术资格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中的一证,或能提供当年被乡镇(公社)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选用的有关文件。补助标准为:放映年限5至8年(含5年),每人每月发放60元;放映年限8至12年(含12年),每人每月发放120元。
23日上午,镇党委委员曾令波根据会议下发的《关于印发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就如何妥善落实老放映员生活困难补助问题提出了具体安排,要求文化站、各村委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一次性完成老放映员的身份及工作年限等认定工作,确保我镇(公社)老放映员生活补助发放到位。
201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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