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若干指导意见》的要求,市农业局制定了《北京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6年试行版)》和《北京市农业行业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表(2016年试行版)》,并于近日下发通知在全市农业部门推行。
公正是现代行政执法的核心价值追求,针对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问题突出的现象,从2011年开始,中央和地方分别从简政放权、制定权力清单和制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地方规定两个方面,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以限制和规范。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则是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对症之药”。
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则将行政自由裁量基准细化到农业部门,这是本市农业法治制度化的重要举措。认真学习该基准,将有助于本市农业执法人员熟知本行业行政处罚裁量的具体规定、规范本市农业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合理实施。
(北京植保信息网)
2016-01-29
2016-01-29
2016-01-29
2016-01-29
201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