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奈曼旗大沁他拉镇红星村在市、旗、镇各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快土地流转,实现了土地集约化经营,促进了农民增收,已经成为奈曼旗农村产业转型发展的典型。
红星村位于奈曼旗大沁他拉镇东南12公里处,全村267户,1200口人,劳动力650人。总土地面积8790亩,其中耕地面积7000亩,林地、荒地1200亩,村屯道路占地590亩。2013年6月,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村委会注册成立了种植、农机、养殖合作
社。2014年以转包的方式流转耕地5000亩,占全村耕地面积的70%。2015年以入股方式流转耕地6000亩,占全村耕地面积的86%。
大沁他拉镇对土地集约化经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红星村土地流转的领导、组织和协调等相关事宜。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等涉农站所负责业务指导。主要是规范流转程序,评估流转价格,指导办理土地流转手续,全程为红星村土地流转提供指导和服务。
为推进土地流转,促进集约化经营,在大沁他拉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红星村先后多次组织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将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等内容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民代表作以说明。本着“依法、有偿、自愿、共赢”的原则,在2014年以转包的方式流转耕地5000亩, 在2015年以入股的方式流转耕地6000亩。
红星村遵循因地制宜,不照抄照搬,更不“一刀切”的原则,根据“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产业化经营发展模式的要求,主要采取了两种土地流转方式:
一是采取转包方式。2014年,村民将耕地以每亩1000元(上打租)的价格流转给合作社,合作社限于经营能力等因素,又将土地转包给种植大户经营,合作社起到了搭建连接农户和种植大户平台的作用。
二是采取入股方式。2015年,农户将自家承包耕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成为合作社的社员(股民),合作社付给农户每亩1000元的土地流转费。年底合作社除付给社员(股民)每亩1000元的基础股金外,还可进行二次分红,流转后的耕地由合作社经营。
2015年,在合作社经营的6000亩耕地中,3000亩小麦复种芥菜,3000亩种植玉米。经测算,通过入股流转耕地6000亩,总投入预算1131万元,总毛收入1514.25万元,总纯收入383.25万元,亩纯收益可达到638.75元,可实现全村人均增收3193.75元。
(通辽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
201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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