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减轻农牧民负担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维护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我市减轻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15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8号)和中央1号文件“依法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要求,市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抽调市农牧业局、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组成两个检查组,于2015年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下旬分别深入各土右旗、固阳县等六个涉农涉牧旗县区,在各地区自查的基础上,对2015年度我市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农村牧区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助、草原奖补资金、综合直补、农村低保配套资金、新农合医疗基金等国家惠农强农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农村义务教育、农牧民建房、农机服务、殡葬服务、计划生育、农民用水用电情况。
(三)是否存在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履行(代行)行政职能过程中强制收费或代收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经营公用事业的企业超标准收费、强制服务收费和搭车收费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以建设公益事业、提供服务、达标升级、要求赞助等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收费的问题。村级组织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负担情况。
(五)中央提出的减负工作五项制度(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
(六)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执行情况。
(七)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部门工作经费落实情况。
检查方式采取:
(一)听取汇报。
(二)实地检查与座谈相结合。
(三)暗访农牧户。
201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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