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种子法的修订施行与我国“十三五”规划开局同步,更是今后一段时间指导我国种业发展的纲领性法律文件。为做好新《种子法》的传播者、执行者、捍卫者,必须认真学习、十分准确地掌握种子法的各项规定。为此,大通县农牧局组织种子站专业技术人员和执法人员开展新修订《种子法》培训和学习。
学习采取通读全法、讨论发言的形式进行。学习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过去我国种业存在种质资源保护力度不够,优势种质资源流失严重,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够等问题,新修订的种子法对种质资源保护、育种科研体制机制、品种管理、植物品种保护、种子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扶持措施、法律责任等八个方面进行完善和规范。特别是种子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对种业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培训要求:干部职工要以新的种子法为行动指南,调整思维,熟悉规定,依法行政,同时搞好新种子法的宣传、贯彻与落实工作。
201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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