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农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及早安排部署,九个“进一步”扎实推进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监管体系及监管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推进乡镇苏木监管站的运行工作。加强认证产品的证后监管,加大对认证企业的巡查力度,扩大对认证产品抽检覆盖面;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督管理,规范生产操作,完善档案记录;加强农产品生产投入品控制,加强蔬菜生产基地、温室大棚、种养殖场、水产品养殖场等生产投入品监管。
二、进一步提升“三品一标”认证的数量和质量
鼓励和引导本地具有一定规模,生产效益良好的农牧业企业开展“三品”认证,进一步规范认证审查评审,提高认证质量和有效性,使“三品”在总量规模上稳步增长,产品质量上有保证。
三、进一步加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力度
配合农业部和自治区做好例行抽检工作;督促各旗县区按时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并做好汇总通报工作;制定农产品抽检方案和计划,科学规划,提高抽检覆盖率,按时按量完成抽检任务。
四、进一步搞好科技服务与宣传报道
采取多种形式,通过不同途径,深入企业、基地、农户搞好农牧业生产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做好新闻宣传,营造良好农畜产品生产和消费舆论氛围。
五、进一步加快检验检测体系的健全和运转
全面运行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督促各旗县区做好检测站的建设和运行,尽快通过实验室考核和资质认证;加强检测人员队伍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进一步加快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步伐
根据各旗县区的实际情况选择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试点企业和基地;每个旗县区选定10个试点单位,结合当地农牧业生产情况制定相关追溯管理制度。
七、进一步加快农牧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邀请各业务部门的农牧业技术专家尽快做好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的制修订工作,协调质监部门做好标准的发布,并做好标准的宣传工作。
八、进一步做好监管示范县的检查指导工作
要按照农业部监管示范县创建文件的要求,在农牧业生产的主要节点,对三个创建旗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并及时把取得的成绩进行总结,指导其它旗县区做好以后的创建准备工作。
九、进一步加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通过各类培训和交流学习,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等方式,加强监管和检测人员的业务理论学习,提高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201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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