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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镇四个明确对民政补助对象进行核查清理

时间:2016-01-29 00:14:08 来源:  作者:     【

  为了使民政补助惠农资金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该镇四个明确对民政补助对象进行核查清理。

  一、对象明确。清理核查包括三类人员。一是优抚对象,包括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残疾军人、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部分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及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的人员);二是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和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三是农村特困户、城镇孤老、城镇特困户、特殊人员、痴呆定救、麻疯病人、60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老职工。

  二、方法明确。村召开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将民政补助对象进行公布,由代表提出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名单,并到组逐人核查,核查做到人人见面,核查结果对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责任明确。镇成立清理核查工作组,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 纪委、财政、民政及各驻村镇干为成员,对村上报核查名单进行核查,核查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所有被核查对象必须有影像资料和本人签字,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

  四、机制明确。一是对民政补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坚决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二是及时申报和核销,一月一次,凡未及时核销的由相关经办人员负责收回补助款,镇纪委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目前该镇民政补助对象清理核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