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监督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检查裁量权的行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和相关农业法律法规,我厅起草了《山东省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dnyzcfg@shandong.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济南市十亩园东街7号608室),邮编250013,联系电话0531-5178912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
附件:1.山东省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
2.关于《山东省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25日
【结果反馈】关于《四川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实施意见(...
2024-09-26
【结果反馈】关于《四川省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若干措施...
2024-09-18
【结果反馈】关于《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征求...
2024-09-18
【结果反馈】《<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20...
2024-09-18
【结果反馈】《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征求...
2024-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