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玉米青贮饲料化)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玉米青贮饲料化)补贴政策,对玉米青贮饲料“窖贮”环节给予适当补贴,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降低饲养成本,促进奶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补贴对象
对我市持有生鲜乳收购许可证且在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的奶牛规模养殖场(合作社)2024年9月1日至10月20日期间玉米青贮饲料化进行补贴。
三、补贴标准及方式
采取“先贮后补”方式,统筹市级财政资金给予每立方米青贮饲料补贴40元。鼓励各区在市级补贴基础上增加补贴额度。
四、实施程序
按照申报计划,验收公示,资金拨付,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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