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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积极培育和创建地方特产知名品牌

时间:2013-08-02 09:12:49 来源:  作者:     【

但凡到桂林的游客,如果想买点特产带给亲戚朋友,许多桂林人都会推荐桂林三宝三花酒、豆腐乳、辣椒酱。到桂林饱览秀美的山水风光后,带桂林三宝回家,己成为游客的最佳选择。如今,桂林三宝已成为桂林一张对外宣传的名片,就如桂林山水一样,成为家喻户晓的品牌。

  然而,诞生在街乡坊间的桂林三宝,在成为桂林名片之前,却经历了一番波折,是注册商标为它们撑起了保护伞。

  一瓶臭豆腐乳惊动市长

  1992年5月10日,桂林市工商局市场管理科接到市长办公室转来的一封南京游客的投诉信。游客称,他到桂林旅游时购买了桂林三宝组合,回家后,当打开一瓶桂林腐乳让全家品尝时,却大为失望:原来瓶内全是浊水,而且有难闻的臭味。

  游客将投诉信直接寄给当时的桂林市长袁凤兰,并气愤地质问:如此糟糕的产品,还叫桂林三宝?袁市长十分重视,批示要求工商部门严肃查处生产劣质腐乳的厂家,并要求对该行业进行彻底整治。

  工商执法人员根据游客提供的腐乳瓶的标签,很快找到这家腐乳生产厂家,并发现该厂生产的豆腐乳的确有质量问题,责成其立即停业整改。两天后,执法人员将处理结果上报市领导,同时为南京的游客寄去厂家的退赔款,并寄去三套装的正宗桂林三宝组合以表歉意。

  其实,类似的桂林三宝投诉并非个案。外地游客投诉豆腐乳、三花酒、辣椒酱等桂林土特产质量问题的事件屡有发生,如豆腐乳、辣椒酱浑浊变质,三花酒味淡、刺鼻难喝、辣喉等。一些游客甚至质疑:让人头昏眼花是否就是桂林三花之一?

  工商人员透露,桂林三宝屡遭投诉,是傍牌惹的祸!改革开放之初,不少外地及本地的小企业,故意混淆桂林三宝的界定,大肆生产傍桂林三宝的假冒劣质产品,严重损害了桂林三宝的声誉,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损害了桂林三宝,乃至桂林市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

  桂林三宝获原产地标志

  为了品牌声誉,为了一座城市的形象,针对桂林三宝生产销售的混乱局面,在南京游客投诉案处理结束的次月,桂林市政府组织协调工商、质检等职能部门进行内整外查。根据桂林市工商局以优质产品商标确定桂林三宝的建议,1992年8月,桂林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桂林三宝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正式确定:桂林三宝特指获得注册商标以及获得国家、轻工部优质产品奖的桂林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原桂林酿酒总厂)生产的桂林牌三花酒,桂林腐乳厂生产的花桥牌腐乳,桂林酱料厂生产的花桥牌辣椒酱。并且明确以上企业为桂林三宝的龙头企业。桂林市政府当时分管工业的副市长指出:确定有注册商标的桂林三宝,就是确保每一个商品都是正宗的三宝而不是替代品。

  随后,桂林市政府又积极培育和创建桂林三宝品牌,专门成立桂林三宝争创著名商标及地理标志帮扶小组,从产品质量到市场营销都拟定了详细的帮扶计划。

  1994年12月,首批广西著名商标公布,桂林牌桂林三花酒、花桥牌桂林腐乳、花桥牌桂林辣椒酱均入榜中,成为广西地方特产知名品牌。不久,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桂林三宝又获得地理标志(亦称原产地标志)。依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以及《广西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相关规定,桂林市工商及质监部门明确:桂林以外的任何地区生产的产品均不能命名为桂林三花酒、桂林腐乳或桂林辣椒酱;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上使用桂林牌桂林三花酒、花桥牌桂林腐乳、花桥牌桂林辣椒酱字样或者标识。否则属于假冒产品,均要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