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8月29日,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正式公布。
《分工方案》中明确,财政税收部门主要负责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
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加快发展小金融机构;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用担保服务,规范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服务主要有银监会,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负责。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技术改造;提升小型微型企业创新能力;提高小型微型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支持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切实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商务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参加为企业创新营销和商业模式;改善通关服务;简化加工贸易内销手续;开展集成电路产业链保税监管模式试点。
此项分工方案共75项工作内容,涉及10余个政府管理部门。按照《分工方案》要求,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对工作分工中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部门间要密切协作,牵头部门要负总责,加强协调,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工业和信息化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要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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