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度村级组织的专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经检查,2014年海淀区七个乡镇84个行政村村级公益事业补助资年初余额65.55万元,本年应收补助金额1008万元,实收补助金额1008万元,实际支出金额891.29万元,其中:用于公益设施建设费用91.52万元,公益设施维护费用424.49万元,社会管理费用311.95万元,社会事业费用63.33万元,年末余额182.26万元。各镇、村严格按照市区关于专项补贴资金的规定,设置专项账户进行核算管理,经检查,各村级组织财政补贴资金都是用在修路、修建文体等基本建设方面,未发现截留、挪用等违规现象,支出完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二、2015年度村级组织的专项补贴资金拨付情况
今年,海淀区七个镇84个行政村的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贴资金,每村12万元,共计1008万元。检查中发现有两个镇(9个村)还没有拨付到村级组织,经协调,此项工作正在拨付中。
三、关于向村级组织乱收费情况
全区84个行政村均不存在应由政府承担或配套的公益事业项目、农村义务教育违规收费、达标升级收费及摊派、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中介违规收费、教育培训收费等由村级组织承担的问题;不存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强制购买教辅材料、保险、乱收费问题;不存在计划生育领域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不规范或以各种名义收取计生调查费、押金、强制服务、办证搭车收费问题;农民建房、农机服务、殡葬服务、农民用水等方面均不存在乱收费的情况。
201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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