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日前报道,认证身份为“韶山韶山冲酒业有限公司”的微博“韶山冲酒”发布虚假信息并置顶,称“《新京报》携手韶山冲酒厂共同推出2003年份酒韶山壹号产品众筹。权威人士透露结合新京报在媒体的广泛影响力及12年原浆酱酒的真实口感,该产品一定在市场上大卖。”同日,微信公号“韶山冲酒”也发布同样的虚假信息,称“报业巨头《新京报》投资韶山冲酒2000万,携手众筹12年韶山壹号”。
截止8月23日晚7点,“韶山冲酒”微博、微信上的虚假信息已经删除,微信公号相关文章点开后显示“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对此,新京报做出了严正声明,表示“韶山冲酒”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新京报社的合法权利,影响了本报社的社会形象,给公众造成严重误导。敦促韶山韶山冲酒业有限公司立即删除相关虚假信息,消除影响,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