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延庆区农民专业作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账托管”培训班,培训班上区农委副主任做了开班动员,随着《关于印发延庆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社账托管”试行方案的通知》(延农委发〔2015〕3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延庆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社账托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延农委发〔2016〕2号)两个文件的下发与讲解,标志着延庆区“社账托管”工作正式启动。
近年来,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渐形成,但是在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表现最突出的是财务问题,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赋予了合作社市场经济主体权利,要求合作社内与成员对接,外连经济市场。而合作社面临着财务人员短缺,账务处理不规范,记账方法不统一等一系列问题,致使合作社的经济经营活动得不到全面、准确的体现,成员利益得不到保护,严重的影响了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及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近年来,合作社逐渐成为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主要承接载体,国家扶持资金的流入,要求合作社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入账、量化,促进专项扶持资金的合规、合法使用,而大部分合作社因人员问题达不到要求。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出现的财务管理难题,延庆区积极调查研究,努力破解发展难题,决定于2016年以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按照民主自愿、依法委托的原则,在50家区级及以上等级合作社中开展“社账托管”试点工作。
此项工作涉及13个乡镇的26家合作社,实施方式是由区经管站负责业务培训与指导,乡镇农经中心负责本辖区内托管合作社的具体实施工作,实施托管的合作社将本社的财务账托管给乡镇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由委托代理会计记账,但本社款项不托管,合作社仍设出纳一名,记录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延庆区的“社账托管”工作,不但是延庆区对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一项有效举措,而且是延庆区尝试政府购买服务,建立社会化服务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益探索与尝试。
201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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